内 容: 介绍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和第三届两岸汉字艺术节有关情况。
嘉 宾: 文化部办公厅副巡视员、主持人陈向红,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茜,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山东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山东省枣庄市市长张术平。
发布会现场
[文化部办公厅副巡视员、主持人陈向红]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出席今天文化部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要向大家介绍两项文化部重要的文化活动,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和第三届两岸汉字艺术节。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主席台就坐的各位领导,他们是: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茜;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山东省枣庄市市长张术平,还有一些领导在第一排就坐,他们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新风;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宗伟;山东省枣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宝民;山东省枣庄市市政府秘书长朱国伟;山东省枣庄市文广新局局长邵磊。 十七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首先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同志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的总体情况。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由文化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将于2012年9月6日至10日在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古城举办。在此,我代表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对各位媒体朋友前来参加“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马文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文化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项主要工作有: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订完善和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在去年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关配套法规的修订和工作。起草制定《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精神,修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为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各省(区、市)也在积极制定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江苏、浙江、宁夏、新疆、广东等九省区先后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北等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也已列入省人大、省法制办的立法计划,全国都在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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